关于特别收购公司(SPAC)的潜在年回酬诱人,一些读者不大相信,认为哪有那么的蛤蟆随处乱跳。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邻国新加坡,那么或许这种特优回酬马上就被渴望稳定回酬的投资者一扫而光,因为那儿的定期存款利息只有1巴仙。不过,发生在大马这朝令夕改的国度里,让大家怀疑当初说好的,最后是否可以落实。
于是出现了两派学说。一派认为一切以条规为基础,既然讲了,就要做到。这些人以证监会拒绝延长CLIQ能源的收购期限,以及SONA石油在其特大通告中说明如何申请退款的规则为准,认为股东只要跟循上市条规,必然不会发生意外。另一派则认为条规虽然已定,不过在没有先例的前提下,不值得犯险,且看CLIQ能源和SONA石油在退款的行动是否依足条规,还是有意拖延,未来再做决定也不迟。
不管是哪一派,似乎都以近期的两个SPAC的动作为未来这类投资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探讨这两家公司对退款最后的决策,以印证证监委员会和大马交易所在SPAC的坚定立场。
至于潜在回酬,我们且看表: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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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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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回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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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户口最新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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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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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Q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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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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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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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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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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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A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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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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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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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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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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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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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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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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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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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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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森(RS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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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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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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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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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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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信托户口最新存额是从各公司最新的季度报告里摘录下来,而红森因为才上市3个月,户口存额暂时无从考察,且以46仙为准。如果CLIQ能源真在届满2个月后退款,那么,目前的潜在回酬是(72-69.5)/69.5=3.6%(约3个月等待期),年回酬约14.4%。
而SONA1石油有两个可能性,即特大通过但是一些股东要求退款;或特大不通过导致它必须全面在届满后退款。
如是前者的话,以存额48仙来算,公司在下个月可以完成交易,之后就发放退款,那么,回酬是(48-45)/45=6.7%(等待期1个月),年回酬80%!(不过小股东可以忘记这个回酬了,因为其特大的股东注册日期是3月23日,在3月18日还没买入的投资者是不可能获得这个“专利”的)。至于在18日前已经持有SONA石油的小股东,则面对两难的抉择。之一,如果全部投反对票,那么特大不通过,小股东就得不到这个在一个月内的退款;之二,如果小股东投赞成票,那么这个退款也与之无关(因为这只限于在特大中投反对票,又即时要求退款的股东而已)。这种博弈手法,确实高明。
至于第二个可能,即公司特大不通过,它在7月届满后的两个月内退款。我们从它过去32个月的存款利息来推测,在7月届满时,其存额大概是48.5仙,回酬是7.8% (年回酬约15.6%),也算是相当丰厚的回酬。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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