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说的特别收购公司(SPAC)重新活跃,不过,活跃的重点已经不是令人期待的资产收购,反而转去几乎确定的回酬。先说说特别收购公司的设立宗旨是提供一个低门槛给小股东对风险投资登堂入室的机会。一般风险投资或私募基金。动辄投资过百万,甚至以亿为单位来计算的比比皆是,普通小股东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如果用小数目可以借助在某些领域享有盛名的业者的丰富经验来满足风险投资的梦想,那么这对以小博大的小股东是非常有意义的。
当然,为了保护小股东不被一些混水摸鱼的管理层蒙骗,当局设计了一些保护措施,来防止募得的资金用非其所。其中一个情况就是资金回退保证,即新上市所筹募的的资金,有一大部分是受到回退机制保障的。如果在三年内公司不能完成收购,那么,这些股东可以享有资金回退的保证。不但如此,就算是公司找到合适的收购对象,不过股东对这项收购没有信心,也可以在股东特大里投下反对票,然后要求退回保证的款项。这意味着,如果该项股东特大得到80%的股东支持,不过有5%股东投下反对票,那么随后这些反对的股东可以要求退款,公司必须遵从。
在这个制度没受到挑战时,大家对公司是否会遵从规矩感到将信将疑。不过,随着CLIQ能源收购失败,公司已经声明将会进入退款的程序,小股东的心里开始踏实。不但如此,过去的SPAC上市,由于有免费凭单附送的关系,股价都相应的调整,形成低于保证退款的局势,造成不管是上市前买到(是初上市时卖掉凭单)或上市后才买母股,都会有利可图。这吸引了另一类投资者加入。
这些新的投资者不乏基金经理或风险基金,他们的投资目的和SPAC的宗旨有很大的差异。他们纯粹是为了利率的差别而入场。当股市低迷时,有时SPAC的股价会和其保证回退资本形成约年利率8-10%的差别。如果这些基金经理要对股东交待,买入这些SPAC无疑是极佳的回酬保证。虽然这和SPAC的初衷有很大的出入,但是资金市场是自由的,而且也不是公司配售给他们,他们是从公开市场买入的,因此也不能指责他们破坏规矩。
当市场不景气,很多人会舍弃梦想,求变不如求稳(何况是10%的年回酬?)。交易所上市的两家油气SPAC,SONA石油和REACH能源,在这时宣布其收购进展,不能对股价带来很大激励,就是这个原因。它们的保证回退资金是: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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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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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回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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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回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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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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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A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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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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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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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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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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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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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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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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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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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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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森(RS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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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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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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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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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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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SONA石油的保证回退资本是45仙,根据三年期满的计算(离届满只有4月),其资本回退加上利息的价钱应该是约49.5仙。总括来说,三者都是低于保证回酬的价钱,可以说是给管理层很大的挑战和压力。这其中,又以红森的压力最轻,因为它将投资的是目前吸引人的饮食消费领域,不是投资低迷的油气业,而且离三年期限最远,股东很乐于在16日的股东大会聆听管理层的未来收购大计才做决定。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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