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5, 2013

interest scheme

分利计划的弱点




我们把INTEREST SCHEME翻译成“分利计划” ,顾名思义,就是赚取了利润,参与者分享利益之义。组织分利计划的公司归1965年公司法令第84条则管辖。这原本是一项很有意思的共营计划,即创办人有一个有利可图的计划,可是因为本身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经营,因此转而寻求大众注资,换取该计划的若干利益。一般上来说,创办人会保留30%左右的股权,其余的平均分配给大众,并且在首几年许诺固定的回酬。



公司法令将利益(INTEREST)诠释为一种可以参与或从以下的事项获利的权利:

1) 生意上的利润或资产;

2) 一般企业的利润、租金或利息;

3) 时间分本享计划;

4) 投资合约。



在过去5、6年,我们看到许多有创意的人士灵活的利用分利计划,达致他们联营的目标。就连我本身,也相信这是有志之士,最好也最容易筹募到一笔创业资金的方法,心里一直希望有朝一日我需要资金时,也靠此方法来募资。



只是,分利计划层出不穷,随便一看,就有油棕种植计划、养燕/燕窝、养金龙鱼、电脑联营,甚至是产业联营计划,但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看过功成身退的计划。原来一般上分利计划推出之时,所承诺的首3年回酬,可以从投资者的资本发出,换句话说,如果公司没盈利,所谓的回酬,原来是投资者的资本回退。那么,如果公司在3年之后还是不能获利,投资者可能不再获取回酬,一直到投资期限圆满,公司清算,大家平均得回所余。因此,这计划落在有心者手中,大众的血汗钱很可能被骗了。



个人研究所得,之前成为一时话题的分利计划,目前多已沉默无语,不晓得投资者是高枕无忧,还是一切免提?我也发现,最有可能成功的计划,是油棕种植计划,由于我国盛产棕油,对从事这行业应有一定的把握,同时土地无价,随年攀升,理应不会亏本。据悉,最少有3个油棕种植采用分利计划,其中首推绿野油棕种植计划(简称CHGS) ,在2007年推出,单位业已售罄,投资已进入第5年,就是油棕要开始收成的阶段。



不过CHGS突如其来的召开种植人会议,打算终止这项计划,同时定在年廿八开会,已闹得满城风雨。众所皆知,分利计划的最大问题,就是和任何生意一样,不包赚钱,纯粹看创办人的眼光和本事。因此,大众在参与之前,也有担心创办者资金到手,就从中牟利,对计划的发展怠慢下来,所以不敢投资;或者,万一投资失利,基本上是脱不了身。不过,也许投资者漏算了一点,就算有获利,未必有福同享,也可能面对兔死狗烹,被踢开一旁的下场。



CHGS在推出之时,董事局皆为闻人或种植业老手,予人信心加分;又邀得马华妇女组造势,初期还对参与计划的女性有特别优待,如今叫停,未知当初大力支持的团体做何想法,有何交待?与此同时,也有媒体列举当初招股时创办人的言辞,正好和此时终止计划的理由针锋相对、自相矛盾,令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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