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5, 2013

interest scheme - 2

分利投资计划反思




再过两天,绿野油棕种植计划(简称CHGS) 参与者的命运将在股东特大揭晓。这计划虽然不是上市公司,却获得全国财经媒体关注,几乎在近期皆有重点报导。小股东监督委员会(MSWG) 也破天荒的在周一举办了一场言讨会,为受困者提供意见和协助。MSWG向来给我们的感觉是只监督上市公司的举动,如今扩张到非上市公司,让人有点奇怪。此例一开,以后MSWG会否协助更多受困于非上市公司/计划的股东或参与者,令人期待。还有还有,许多因公司经营不当或因个别原因被除牌的公司,MSWG是否也会伸出援手?



许多人以为分利计划的说明书(PROSPECTUS) ,是经过证监委员会(SC) 的批准,其实不然。分利计划其实是归公司注册局(SSM) 管辖,它的说明书,虽然也是向大众募资,但是并不象新上市公司那样,需要通过证监委员会(SC) 的批准,所以一旦有任何疑问,还是要求教于公司注册局,而非SC。很多投资者在投资前轻信名牌,如今出了问题,才发现内中条文是非常不利于己,转而求助于执法单位,或信托公司(TRUSTEE) ,但一来身为少数,二来众议纷纷,有的希望委屈求全,但得全身而退;有的吞不下一口气,不惜玉石俱焚,要得到一致的声音,谈何容易?



所谓针不刺到肉不觉得痛,这项计划之后,还有另外三项类似的计划,其中一项更是在今年才推介。前车可鉴,有关当局可有采取适当的步骤来避免类似CHGS的事件重演?该分利计划管理层可有信心喊话,发表文告来澄清本身计划不会上演CHGS的剧情?在派发说明书时,可有重点说明万一计划失败,投资者将面对甚么亏损?话说回头,或许CHGS在前也是有说明风险所在,不过在募资的过程中,回酬的好处无疑的被放大了,乃落至如今这种地步。



不晓得SSM可有做过分析报告,例如,这类分利计划的业者,从以前至今已推出了多少项,成功完成共享利益的计划又有多少项。这样一来,对那些遇到此类计划的大众,在投资时,至少知道其可行性,而不是被传单中销售的可观回酬吸引,忽略了隐藏的风险。而且,很多投资者以为计划中有委任信托公司,那么利益便受到保护,却不晓得信托公司的权力到底到甚么程度,万一发生管理不当时,又能扮演甚么角色。



其实,连上市公司也免不了出现舞弊的现象,分利计划的参与者不能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在投资前,应该更小心求证,宁缺毋滥。我也希望继CHGS之后,当局更该设法保护小投资者,防患未然,确保不会有类似的事件继续发生,使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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