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4, 2013

捍卫股东权利 - gnealy

格林尼(GNEALY) 的私有化已告一段落,不过关于此事的报导,一再引起我对股东权利的感触,深深遗憾一些小股东的消极态度,导致大股东可以为所欲为。这让我想起了将选举。早在前几届选举,当权派所向披靡,反对党处于劣势,支持反对党的民众,就象格林尼的小股东一样。压力之下,难免有一些选民会灰心失望,选择自暴自弃,在投票时龟缩不出,抱着反正左右也是输的,何必去投票,以不投票来宣泄不满和抗议。




只是,在民主选举制度之下,选择不投票,并不是表明立场的最佳途径,反而把机会投给了处心积虑的一方。自古以来,通过民主抗争,以弱胜强,最是困难。不过,困难,并不能阻止人民前进,为了进步,有更好的未来,还是有许多人无惧艰难,勇往直前。因此,才有了308的政治海啸,让消极的选民看见原来积极争取,才是最佳的反抗。



看到报导,说有部份小股东不满该献购价太低而选择不投票,愤怒离场,很为他们可惜。投票的结果,不是支持就是反对,您不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等于把票投给了对方,无形间助长了对方的气焰。而且,如果表达愤怒还是怒吼能够胜利,也不需要投票了。就算明知道不能胜利,也不应该放弃投票,反而应该用票决来清清楚楚表明自己的立场,不然也要把自己那张票做废(投废票) ,以免反遭对方利用。



再说到另一些小股东因种种原因,比如住得遥远,无法出席投票,其实公司股东在投票方面,比国家选民还要方便。一些选民因为移居后没有换选民地址,所以不能回去遥远的原址投票,又或者投票日因身在国外,不能尽国民的责任,因为选举是贯彻一人一票,必须亲自投下才合法。公司股东就不会面对这个问题。如果未克出席,其实可以委托代表(PROXY) ,事先将自己的那一票投下。代表可以是其他股东,或者朋友,或者是大会主席,一经委托,万无一失。



以上种种,看似简单,偏偏许多股东懵然不懂,反而在如何争取门礼(door gift) 的蝇头小利上经验丰富,真是本末倒置。证监会、交易所,甚至是小股东权益委员会,都应该加强股东权利的教育,让股东们了解自己手中一票的重要性,不让大股东将公司玩弄于股掌之中。所谓一人一票,如果小股东团结一致,就不会让大股东轻易逐个击破。最后要重申的是,小股东不要害怕投票,就算那是必输的一票(如果是必胜,似乎没有投票的必要了) 。未投先败,懦夫所为;唯有肯定自己手上那一票的价值,才能聚沙成塔,终有一天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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