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7, 2015

打开天窗


铃声响起,一看电话展示的是不明来历的号码,很多人不疑有他,一接通之下,才发现又是电话传销,向你销售他的产品或服务。很多人接多了,不胜其烦,往往三两句就打发他走。印象中,最常接到的是保险计划、个人贷款计划、保健会员计划、酒店会员计划,等等。除此之外,短讯传销也是“防不胜防” ,象我这个残留在科技世界的“恐龙” ,手中还拿着旧式的电话,几天不删除的话,电话的记忆就填满了。整天要“看” ,删、“看” ,删的,屏幕又小,对老花眼如我,很是伤神。

有些人生活孤寂,或许忽然有人来寒問暖顿觉感激涕零,喜出望外,言谈甚欢之下相逢恨晚,决定真心相待,掏出荷包,买下电话那头既陌生又熟悉的冤家所推荐的产品。对方拜拜之后音讯杳然,夜回梦转之时,恍惚是自己太过热情,容易交心……

不过,象我这样的人很多,我们都自认平凡,不相信幸运之神会突然眷顾,所以对这种“报佳音” 的方式避之犹恐不及,一些更是被骚扰到找有关当局投诉,希望不再收到这类无聊的“广告” 。经过多年的投诉,希望耳根清静的梦想似乎实现了……据说政府已立法保护公众,不让我们的个人资料轻易落在销售人员的手里。这个传言,到今年1115日成真,2010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 正式在当日生效,不喜欢被不明人士打扰或资料被滥用的人,可以舒一口气了。

咦,慢着,政府实行这新法令,似乎志不在此。政府好象是要用这法令来加强执法,抑止猖狂的洗黑钱罪案,尤其是在金融领域。我们看到有关行业撺写的征求顾客同意书函,洋洋上千字,字里行间,莫不突出要求顾客同意把资料分享给有关公司的各部门、各行业、各位职员、各位代表,甚至第三者!原先还遮遮掩掩,不敢把资料来源透露出来,现在有了法令,倒光明正大的打开天窗说亮话,言明可把资料无限分享。消费者的意愿被立法者扭曲到这种地步,令人心寒。不单如此,公司销售人员还通知准顾客,若不签署这份同意书,公司将无法处理准顾客的申请。

看来,我们不止避不开骚扰,对方还可以名正言顺的告诉我们,是我们自己同意被骚扰的。在填写资料里,身份证、地址和电话已成了必须提供的资料。因此,开个银行户口必须忍耐在将来收到银行同业保险一波又一波的促销;去医院看病以后也会收到请成为医院保健计划的会员的邀请。除非你完全不和外界的行业接触,不然,天地之大,有了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竟无藏身之处?私隐不再有私隐,是否我个人看法太过偏激,带有色眼镜来看这法令?希望有识之士得以教我。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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