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 2011

剖析高收入

有时候读读别人的意见,集思广益也是好的。不过,时下资讯泛滥,我们阅读的时候,也要小心认证,不要照单全收。部长说话往往是金科玉律,不过这一回的以月入三千令吉作为高收入工资的基准,似乎有欠妥当,就好象国家制定多少为贫穷收入一样,不能尽如人意。

我们只要从缴税的角度来看,便可知道月入三千者,收入是否叫高。月入三千,即年毛收入为3万6千令吉。如以一般单身贵族而言,只计算扣除个人豁免9千令吉,保险(人寿和医药)及公积金总共9千令吉,购买书籍1千令吉,购买电脑3千令吉;从上述一些豁免额,我们可以计算出可征税收入为1万四千令吉,按照税收局的估税表,需要缴税295令吉。可是一旦可征税收入低于3万5千令吉,他可享有回扣4百令吉(09年之后,09年之前回扣额为350令吉) ,换句话说,以上案例不必缴税。这还未包括父母亲医药费5千令吉、体育器材3百令吉等等其他豁免。

是计算出了问题吗?我国的“高” 收入者,竟然不必缴税?这岂不是羡煞了先进国的人民?那月如6千者,岂不是富翁?月入上万者,超级富豪是也?由此可见,部长之说,太过随兴了。

虽然部长之后改口说这其实是大马投资发展局(MIDA) 的标准,然后又抛出另一个他认为的标准:8千至1万令吉,看来听众并不完全信服,也不知准确度有多大。大马要在2020年成为高收入国,国民平均年收入达1万5千美元(约4万5千令吉) ,这只是人均收入的准绳,不是个人高收入的标准。个人觉得,我们该从所得税着眼,因为越高收入者,该对国家税收贡献越大,如此为高收入作出诠释,会比较客观可信。

如果我们成功扣除所有应得豁免(数额大概是3万令吉左右) 之后,可征税收入为2万令吉,那么,个人须缴税75令吉,这之后缴税额就循序上升。由此我们可以决定毛年收入为5万令吉者(2万加3万))为小康之家,因为可以开始缴税,贡献国家收入了。再推算下去,毛年收入约10万者,需缴税7千余令吉(约占其毛收入的8%),可谓中上之家。而当毛年收入逾13万,其缴税1万4千令吉约占毛收入的15%,对国家税收贡献不可谓不大,列入高收入厅堂并不过份。再算下去,就是富豪的收入了。随着国家人均收入增高,可征税收入的水平也会跟着调整,我们也能够在不同时代决定合理的收入阶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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