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 2010

严管内幕资讯,整顿公平交易(上)
马交易所自上市以来,要马股市蓬勃活跃的野心一直没有歇息,只是马股市值增长缓慢,散户投资者老化,同时对年轻投资者的教育没有普及化,导致断层现象日趋严重。与此同时,交易所对一些技术性问题如当机及笔者之前曾提及的乌龙交易视如不见,也没很全面的解决方法,让投资者感到纳闷。

我们看邻国新加坡。犹记得去年8月,笔者曾提及新加坡一著名资深基金经理被监管局调查,在本月17日,此案有了初步结果。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即有如大马国家银行) 在打击操纵股票交易的白领案件中赢了第一场胜仗。在这场民事诉讼中,原本金融管理局作为起诉人,要求各自重罚基金经理和公司一百万新币,因为他们涉嫌在04年炒高股价以赚取5万新币的优异表现花红。新加坡法庭聆听双方陈词后,宣判抗辩的新加坡一著名资深基金经理陈氏和其公司立峰资产管理败诉,分别罚款25万新币。截至写稿为止,尚未见到陈氏和其公司有何新闻发布,只由其代言人简报当事人正和律师研究各种解决方案和要是否上诉,目前不便发言。

姑且不论此案后续发展孰对孰错,新加坡监管单位对这个判决,可视为振奋人心,让当局更有信心打击股市中的内线交易以及欺诈案件,也更对所有企图破坏自由市场的公正性的有心者会毫不犹豫的采取严厉的行动。不到一星期后,又有一名股票经纪因制造假交易被新加坡监管单位吊销执照和罚款5万新币。新加坡要和先进金融市场如英美、香港和日本在良好企业监管上并步齐驱的努力和决心,不言而喻。

本地报章不知道是对此类新闻不感兴趣,还是认为是小事一则,笔者几乎没在本地报章看到这些报导。好奇之下,去搜寻互联网,居然给我找到一个叫做新加坡法律一览(Singapore Law Watch) 的网页*(注),里面详细记录了数十页有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陈基金经理的案件。从那里可以看到整件案情的来龙去脉,何时何日的交易,电话答录等,历历在目,令人佩服控诉官的一丝不苟,小心求证。我们看到一些倒闭的上市公司,其董事涉及造假账而被罚款,但比率往往是相反(新国上述案件,为了5万花红被罚25万) 。例如,几年前媒岸(Megan Media) 倒闭 案件今年审结,同样受传媒冷待,没被报导,不过涉嫌造假账达10亿令吉的有关人士只被罚款35万令吉,令人难以置信。而最近的立港工业事件更让人看傻了眼,看来证监会对董事局根本无可奈何。如果大马证监会要促进公平交易平台,必须好象新加坡一样下功夫,认真改革,雷历办案,不是只是说说门面话或保持缄默就可以了。

*注:有兴趣者可参阅http://www.singaporelawwatch.sg/remweb/legal/ln2/rss/judgment/11565.html?utm_source=rss%20subscription&utm_medium=rss

严管内幕资讯,整顿公平交易(下)
说到公平交易,有一项公司建议是很让笔者费解的,那就是替代凭单(Replacement Warrant)。公司在进行一些企业活动如发附加股、债券时,往往会附送凭单,一来可以奖励忠心股东,二来可以在日后公司业绩越来越好时,股东可以用较廉宜的价钱,转换成公司股权。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了衍生产品,就有了炒作因子。许多股东在凭单上市之后,只是专注于以甚么价钱来套现最大利益,忘了其最根本的参与公司成长的意义。凭单是有期限的,证监单位曾因99年金融风暴刚过为理由,网开一面,允许到期的凭单延长期限。唯当局也知道这是有违公平交易的法则和规条,故特地说明只限97金融风暴期间所发出的凭单一时权宜之计。

那么,08金融风暴,同样也有不少凭单生不逢时,面临沦为废纸的结局。印象所及,是双威控股首先推出替代凭单这么有创意的建议,让已将到期的凭单得以延长生命。虽然替代凭单往往会让既有凭单数目减少(如3张换一张) ,以及要付少许费用(1-2仙1张) ,但既有凭单者抱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心理,大都乐意接受。但是,这也产生了颠覆游戏规则、公平与否的迷思。表一是一些替代凭单的例子:

公司 替代凭单 售价 建议
双威控股(Sunway) 3旧凭单配1 2仙 已执行
乐高控股(Ralco) 5旧凭单配2 2仙 已执行
亿维雅(Hevea) 3旧凭单配1 1仙 已执行
辟捷发展(PJDev) 8旧凭单配3 2仙 建议中
大马雅艺(Maemode) 3旧凭单配1 2仙 建议中

首先,如果您手上有一批在一个月后即将到期的凭单,转换价是1令吉,母股价是70仙,你该怎么做?若照公平法则来说,你应该卖掉凭单,因为它根本不到价,把所卖到的钱,凑合起来买母股是个折衷的办法。但是,如今多了一个不确定因素,那就是,公司会用替代凭单来延长凭单的寿命吗?

如果事隔两星期,你痛下决心以1仙卖掉所有凭单,公司突然宣布替代凭单计划,你会觉得自己是个傻瓜吗?其实,你不用自责,你也不傻,你的确是做了明智的决定,你只是败在一个不公平的制度之下: 人家可能知道你不知道的东西。这也让我们置疑董事局的中立性。如果你是大股东,手握很多凭单,你是任由它变废纸,还是利用你的影响力来将之变通?市场上1仙买进的聪明人,是不是预先知道内情的人?当局有没有这个能力和财力来调查这些交易的公正性?

如果不能,那么当局应该严历规定凭单的权限,避免凭单成为变相的附加股权益。而且,无限制的一再延长,也让公司不能正确的预算公司将来的营运资本,徒然让凭单成为投机产品,失去了奖励股东,和公司并进退的原意。

之前的匿名信,借尸还魂的替代凭单,还有偶尔扰人的技术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必须如新加坡一样,执法森严,才能让投机者不敢仗势欺(骗) 人,也让小股东相信当局是公平的对待弱势群众,是现代的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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