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5, 2019

阙上心头106之国庆前谈创业和守业


阙上心头106之国庆前谈创业和守业

我们一直知道,创业和守业的人才不一定是一样的。有人说,创业难,守业更难,那是硬拿苹果和橙来比较。两种努力,各有不同的难处,一个是无中生有,另一个是守住得来不易的疆土,伺机发扬光大。在企业里,我们看到许多不凡的创业者,例如糖王郭鹤年,云顶林梧桐,IOI集团李深静等,多不胜数。继承他们的企业王国者,多为第二代,也许这些第二代守住祖业有功,一些更把业务发展到比乃父更大的境界,但是,基于先入为主的关系,我们始终觉得创办人占了最大的功劳。

从中国历史来说,我们以世人最多晓得朝代当中的皇帝来定论其功业,应该错不到哪里。唐宋明清里,创立朝代而名垂千古者,宋和明,各有赵匡胤(宋太祖)和朱元璋(明太祖);不过在唐朝和清朝,却是继任皇帝李世民(唐太宗)和康熙(清圣祖)更为出色。所以,创业和守业,各有翘楚,不遑多让。当然,中国每次改朝换代时多为上一个皇朝过于腐败没落,因此取而代之,所以新的朝代刚开始的几位皇帝,大多深思远虑,体恤民心,为子孙打下良好的基础,历经百年才由盛转衰。

时至今日,已经是民主社会,一些国家仍然保留王朝世袭,例如英国和我国,不过这是象征性质多于统治权力,也谈不上什么创业或守业。我国自独立以来,采取民主选举制度,当时的联盟在民主选举中胜出,逐渐演变成后来的国阵,虽然这不是皇室世袭,但是治国长达60年,国阵主要政党巫统几乎视大马政府为囊中物,即使腐败日增,依然希望像皇朝流传千秋,统治万年。大马子民,一直到去年,才有机会看到腐败兵倒,政府轮替的时代。

我们迎来了希望联盟,创立了一个全新的政府,理应有一个新气象,新政策。但是,策动这一个改朝换代的主角,却是之前守业了22年的国阵主席敦马。历史上,从守业的职责转成创业者,我想敦马还是第一人。509的胜利,希盟四党都同意,没有敦马的倒戈相向,要击破国阵/巫统的堡垒,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于是,敦马二度拜相,是众望所归,也是责无旁贷。

但是,历史上创立新朝的新领袖,都是由深受前朝迫害的人民推举出来,即使是外来者的清朝,也是因为明朝末年过于腐败不堪,所以才有机会逐鹿中原。而清朝先祖虽然统治了中国,不过却晓得己族是少数,为了奠定根基,首几个皇帝无时无刻不在努力改善民生,以让后代久治长安。

而敦马的情况与这些新主不同,他虽是改朝换代立下汗马功劳的第一人,但是他曾经担任被他击败的国阵总司令长达20年,甚至后期他退休以后,依然深深影响他的继任者的施政。那么,在新的阵营里面,叫他放弃自己几十年的守业奋斗目标,创立新政,谈何容易,更情何以堪?所以,过了一阵子,之前未了的心愿,什么国产车啦、向东(日本)学习啦、土著优先啦、宏愿学校啦、种族主义啦、马新弯桥啦、F1赛车啦、大多数华人有钱啦,一一回魂。有人戏称假设一个人因意外昏迷了20年,突然醒来,发现首相没变,他所力行的政策没变,还以为他只不过睡了一觉呢!还说什么改朝换代,简直就是换了个名字的守业传承。

即将来的国庆,各位有理想的人民好好回忆一下,去年如何(可以)推翻已经存在60年的体制?创业者(希盟)和大家也应该趁国庆日好好反省,代表了改革理想和精神的竞选宣言,到底能不能兑现。不能的话,高高在上的希盟诸官就辜负了一起行动,寄望改变旧制度的低下人民。当一代新朝的改革(竞选)宣言被修改成一个守住祖业的指南,那么,这不叫改革,只是通过狡猾的伪装,利用和蒙骗了迫切思变的民心。

Sunday, August 18, 2019

阙上心头105之请神容易送神难


阙上心头105之请神容易送神难

当我读到最具种族主义代表性的人谴责董总是种族主义,不禁嗤的笑了一声。但是,想深一层,却再也笑不出来,反而感到深切悲哀。这已经不是他老人家第一次使用这种伎俩。很多人以为他在在509大选前加入希盟,已经觉今是而昨非,“悔过自新”了。那时,曾和一些资深的报人闲聊,他们非常了解敦马的为人,一直担心斯人悔改未必是真,很有可能重演1999年大选过桥抽板的历史,果真好的不灵丑的灵,509事过一年,逐渐看出谁才是希盟里的老鼠屎。

敦马创立土团党,左看有看,都与巫统的形式一样,只是当时,他在巫统实在是待不下去了,所以才逼得另创新党求存。土团党由他创立,党规当然由他决定。当时土团党标榜和巫统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只收纳马来西亚土著,也开放给非土著,不过非土著没有投票权,也不能担任高职或参与州国竞选,种族主义只是绕了个圈,丝毫没变,诚属五十步笑百步。这和公正党及行动党走全民路线的方针截然不同。

所谓非常时刻行非常事,公正党和行动党,加上土团党和诚信党结盟,成立希盟,正是看到大家啊合即双赢,拆即互伤的事实,暂时放下成见,先把江山夺下。这之后,推举敦马为首相,主要是稳住阵脚。一开始,敦马倒也从善如流,和各同盟有商有量,在政治安排方面似乎也四平八稳,大家相安无事。不过,这位94岁的政治老将,在过去一年来,越来越倾向一人独大,似乎走回独断专横的老路,看来老报人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进入执政一年,我们看到许多政治决策,都是敦马说了算,而他却不觉得没什么不妥,由于内阁是共同执行国家政策的,至今为止,其他两党虽然觉得首相权力正在无限度的扩张,但是大家依然容忍下来。不过,当首相的决策和希盟的竞选宣言越走越远,民间开始怀疑制衡何在?不说远的,说到近来的爪夷文事件和扎基尔事件,大家已经看到以前的挑拨种族事件,似乎又再卷土重来。敦马虽然比以前收敛,但是言语之间对董总依然充满威胁,甚至依然记仇于以前宏愿学校无法顺利推行,让董总和许多关心华教人士感到委屈和不平。

至于不了解我国公民状况的扎基尔,一派胡言乱语,已经犯了非公民妄论大马公民的大忌,甚至主客颠倒,说出“新客旧客”的谬论,置疑我国华印的公民权地位。即使是外国人,触动我国的煽动法令,理应开档调查,严重的话递解出境才对。敦马对他的维护,似乎是基于人道立场,不能将之送回印度(不然扎基尔必然丧命等云云),但是此君受到印度通缉,涉及洗黑钱的控诉,想到希盟政府至今严控纳吉利用1马公司洗钱,追缉案子主角刘特佐不懈,将心比心,似乎也该对印度政府铲除洗黑钱的祸首有个了解交待才对。

再说莱纳斯事件,首相口风一转,表示大马不能在邀请澳洲莱纳斯前来投资后,却强迫对方离开,这将影响其他外国投资者来马投资。于是莱纳斯应该留吗?如果是基于经济考量,那么莱纳斯U转之后,来此经商的外资,势将了解,希盟宣言说了什么都不重要,原来还是搞定敦马最重要,而民意,更加可以忽之略之。在一人独揽大权的独夫统治之下,一些言之凿凿的部长,大可辞官以表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气节,或者向唱反调的刘天球靠齐。

行动党和公正党合作了10多年,双方政治即使和而不同,有些许矛盾,但是走马来西亚人的斗争方向一致,里面各有像安华和林冠英等神级领袖住持。如今和土团党合作才一年多,出现状况的情形却多不胜数,理由该是请了一个理念不一样的超神级人马进来,结果请神容易送神难。套敦马那句话,希盟不能在邀请土团加盟后改朝换代,却强迫对方离开,这将影响其他盟党和希盟合作,但是,希盟又能够容忍土团老大搬石头砸其他人的脚的痛事多少回?还是刘天球说得对,敦马是时候计划他的退休行程,趁早荣休了。

Sunday, August 11, 2019

阙上心头104之隔山打虎,火箭“得个吉”!


阙上心头104之隔山打虎,火箭“得个吉”!

希盟政府被戏称为U转政府,因为许多“铁定”实施的政策,往往时到临头却U转,让人民的头也不知跟着转了多少回,其中包括废死刑法令、签署ICERD、承认统考等等。每一次U转,有人欢喜有人忧,不过,顺得哥来失嫂意,只看U转的政治利益是哪者为多而已。

老实说,这回的爪夷文风波,根本不应该强制实行。如果这是前朝的政策,那么,希盟上台后,废除前朝的政策不胜其数,还容易过吃生菜。何况,尊贵的教育部长不可能不知道,所有新教育政策在推行前,必须得到部长的首肯,那么,教育部长推翻这个爪夷文教学,有何困难?根本不必等到媒体(遥指星洲日报)的“炒作”,才发生了华社“烈火莫熄”事件!

那么,教育部长没有推翻,那是允许了,而尊贵的副教育部长也以为这只是趣味学习,没什么大不了吧。事实大大不然。华教这一块地,经过国家教育政策的一再圈禁,越划越小,所有支持或从事华教事业的人士,无不小心翼翼,不愿看到这个小田地在自己有生之年变质。希盟的正副教育部长觉得这是过敏,那是没有任职教育部达六十年的缘故;尤其是代表华社的副部长,就算自然诩历来最佳,不屑向马华各副教育部长取经,也希望她向曾任教育部长的敦马、慕尤丁多多请教,到底华社要的是什么。远的不说,只说承认统考一事,从马华走剩的一里变成行动党的亿里路,已经让华社觉得值得好好思考“狼来了”的故事警言。

那么,强制性列入国语教课书里,根据35年前林吉祥所言,那是违宪。35年来,林老先生从反对党变成执政党,立场变了,但是违宪的情形应该没变,除非是宪法已经修改了,林老何以落个前言不对后语的窘态?关于违宪,有许多学者发表了中立的看法,可从各媒体得知,不完全是种族情绪的一时冲动。另外,许多希盟的华裔领袖(主要来自行动党)纷纷出来为爪夷文背书,人民看到的却是另一个领悟:这些领袖学习爪夷文时多数是在大学或者进入社会以后的事,如果不是某些原因推动,或者经过成熟的思考,那么请问这些领袖是否在小时候能自动自发学习爪夷文呢?

我们身为孩子的家长,觉得儿童启蒙时期最重要的语文是母语,所以华小主要用华文来教导;不过,马来文是国家语文,也不能忽略;而英文是国际语文,也必须学习。要达到掌握三语,谈何容易,如今加上一个不知效益为何的爪夷文,岂不叫小学生负担过重?教长提倡的快乐学习,我坚信不能反映在学习爪夷文上面,因为,这个多加的负担,华社不会快乐,老师不会快乐,家长不会快乐,学生不会快乐,宪法有知觉的话,也不会快乐。要发现爪夷文的趣味,其实应该放在大学选修科系。相对来说,华小目前在教导的华文,是以白话文为主,主要是掌握听说写的技能,我们也没有硬性把文言文加在语文教学中来强调文化传承。不过,当学生成长以后,因为对华文的喜爱,自愿深入研究诗词古文,那又另当别论。

那些要求华社理性看待的议员们,我希望他们更加要理性看待华社办学的辛苦,有如母鸡看小鸡一般,时刻担心毒蛇麻鹰来叼走养得辛苦的幼儿。他们呐,不要忘了以前曾是反对党,为了政策不公与国阵诸官对峙,难道,那是为了选票才演的戏吗?

行动党向来走的是多元路线,鼓吹一个“马来西亚”民族,可是多元路线始终无法赢得马来人市场,反观其结盟伙伴如土团党慕尤丁等皆说过如果选择,肯定是以马来人较马来西亚人优先。这种种族优先的情况,在希盟执政以后演变得更加激烈,动不动就以种族对抗的形式来撕裂社会;而少数民族要顾及多数民族的感受,越来越有市场。因此,行动党的方位在他们看来,分外刺眼。我们觉得,希盟内斗加剧,行动党保持“静静”,冷眼旁观,于是土著政党采用隔山打虎的伎俩,丢个华教问题来为难行动党一下。

这样一个趣味教材,让行动党左右为难,为了维护一个马来西亚公民,民族文化相融的中央政策,党要纷纷发表“中肯”的话语,企图冲淡敏感话题,连宪法问题也避而不谈,结果讲了“得个吉”。这次事件冲击到华社的底线,让99%支持行动党的华人感觉大佬找边站,没有说句“公道话”,觉得很不是味道;也激怒了更多华人,讥讽“马华卖华卖了60年还不成功,但是行动党一年就卖出去了”!行动党应该知道,虽然他们口口声声我是马来西亚人,但是此时此刻,他们可不能说华人的事情找马华哟。撇开“华人”这个字,如今有个99%支持它的马来西亚社群对政府政策感到不满,难道行动党不该为这个社群出头,反而要他们逆来顺受?以后,行动党,谁还支持你呀?真希望这个KHAT发生在509之前,让大家看到“为人民”的行动党!

 

Monday, August 5, 2019

阙上心头103之还是程序问题


阙上心头103之还是程序问题
关于投资者的资产分配,有使用按照年龄来分配投资的方法,即投资风险可以跟着年龄渐增而逐减。举例来说,一名三十岁的投资者,可以将(100-30)70%的资金置于比较高风险的投资如股票等,剩下30%则投资在风险较低如定存或债券等。当步入四十岁时,风险高的投资也跟着减少到60%。但是,有些资深投资者在深入研究后,根据自己的研究而出招,不按牌理出牌,输赢自己负责。
但是,说到政府的资金动用,或者宣布一项大计划,由于是牵涉到资源分配,那么,通常必须内阁大体上同意,不能乱乱出牌。近来传出62亿令吉收购大道的建议可能难产(最近许多“消息”皆来自邻国,然后才由国内媒体证实,看来新加坡的记者挖料比本土的本事得多),就是牵涉到出牌次序先后,虽然也有另一个接近财政部的消息来源直说这是不确实的,但是,空穴来风,未必无由。
前几期我提到这个62亿令吉的收购由财政部长建议,但是绕过内阁,有点先斩后奏的样子,已经引起一些内阁部长的不满。况且,当今最大的首相敦马也闪烁其词,因此,如果宣布无疾而终,也不让人奇怪。不过,从这个事件,可以让我们更了解当今政府的作业程序。
财长责怪前朝的GST操作程序错了,以致他误以为GST退款被抢劫了。如今轮到他献议收购巴生谷大道,原来也搞错了程序。根据工程部长的说法,废除高速大道的建议应该是依照下列的程序进行:
研究→报告→呈交内阁讨论→内阁表决→委任部长代表与大道经营者讨论废除或修改大道收费→大道经营者接受建议→成功废除或减低大道收费
而负责研究的部门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尽量不费分文来进行重组(工程部);另一个是像财政部那样进行收购然后废除收费。
相对来说,财政部在发出收购献议的文告中犯了程序上的错误:即研究→报告→发文告与大道经营者讨论收购大道及修改大道收费→大道经营者接受建议→呈交内阁讨论→内阁表决。
但是,是不是所有的重大决策皆须内阁批准,这个没人说得准。之前经济部长阿兹敏宣布注资于FELDA和朝圣基金,以及在吉打建造新国际机场,似乎也没有先呈交内阁讨论;再早之前的敦马宣布取消东铁,到委任达因为代表去中国谈判,到最后重启东铁计划,似乎也是首相一人说了算。所以,根据笔者观察政府的各种行事而作出的结论是:财政部是否犯了程序上的错误严格来说,还须首相诠释。。
另外,传出内阁觉得62亿令吉的出价太高,那么,最好由财长来解释一下,何谓高,何谓低,以让不知情者信服。问题是,为什么财长那么心急,不先在内阁讨论,让众部长明白及同意后,才做出此献议(连敦马都说不知情)?
许多投资者甚至是分析员其实没有清楚阅读献议文件。文件中清楚说明如果大道经营者接受建议后,财政部将进行精密审查和带入内阁讨论。一般上大家认为献议被接受后,所谓的精密审查和内阁讨论只是善后工作,没有人发觉到万一精密审查不过关或者内阁(尤其是首相)不同意,收购就进行不下去了。至于内阁讨论的结果,大家都不觉得财政部会吃闭门羹吧?事实上,内阁不一定要赞同财政部的建议!所以,投资者必须不应该在计算了建议中的公司价值就涌进股市买卖。另外,考量到有可能告吹的几率,分析员更应该叫投资者保持谨慎,而不是将公司评价转为“买入”;万一真的告吹的话,听消息以及跟随分析员的建议买入的散户,将跌个脸青鼻肿。最后,这笔账,务必算在林财长的头上!

Monday, July 29, 2019

阙上心头101之有口说别人(二)之收购大道


阙上心头101之有口说别人(二)之收购大道
上期我们讲到今朝的有口说前朝不按程序行事,却不晓得自己在程序上也同样让人怀疑违反了标准程序,而是否真是乱改程序,唯有换多一次政府,出现“新新朝”才有机会来证实吧。那么,写这个“有口说别人”,纯粹是小市民看政府,对前反对党变成当今政府的出尔反尔感到不解,可以这班精英在执政前和执政后讲话的落差如此之大,非社稷之福呐。
记得前几期我提到马驹(MAJU)控股公司提交收购南北大道的可笑献议吗?为什么可笑,且听我慢慢说来。首先,马驹控股一直对南北大道虎视眈眈,每隔几年就提出一个接手的建议,希望政府可以接纳。那么,为什么说建议可笑呢?很简单,只要研究目前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权,然后对症下药,增增删删,便俨然一个新的建议书。不明白吗?举例来说,假设目前南北大道的年回酬率是10%,那你就减成9.7%;又如果未来有打算涨三次价,那么你就冻结起价,但是延长收费期限,如此这般,只要看来便像是比当前的大道收费制度好,就有机会“进谏”了。
让我们看看马驹控股的建议,它共有4个选项:
  1. 过路费降低25%,延长收费期限(从2038年)多十年;
  2. 过路费降低30%,延长收费期限(从2038年)多十五年;
  3. 过路费降低33%,延长收费期限(从2038年)多二十年;
  4. 过路费降低36%,延长收费期限(从2038年)多三十年。
再看它的有效收购价:总共是35亿令吉,其中20亿令吉是现金,15亿令吉是政府拖欠的款项(在2017年,马驹控股曾建议以360亿令吉收购南北大道)。政府说至今只收到马驹控股一家公司献议收购南北大道。看看上面的选项,难怪财长不赞同这个献议啦。这种扣五十要一百的伎俩,真要讨价还价,财长不如和现在的南北大道东主坐下来谈更好,南北大道的股东分别是(国库子公司)UEM集团和公积金局,都在政府/财长管辖之下,何苦要把洽谈的对象改为私营公司(马驹)呢?这就是可笑的地方了。
话说回来,马驹控股雄心勃勃要收购南北大道,却忘了希盟未执政时,其财务专才(如今是财政部特别官员)潘俭伟曾经在2018年4月制作一部宣传片段,里面就是拿马驹控股的马驹大道(MEX)大作文章,深入浅出的分析废除收费大道的好处(详见: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MvQuCkgqhk)。其中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潘氏说,马驹大道的建筑费是13.2亿令吉,但是前朝政府发放赞助款项9.76亿令吉,以致马驹控股只需拿出6千万令吉加上银行贷款,就持有这条大道了。因此,他继续说,如果希盟执政,他们将根据大道合约条款,以3.44亿令吉(建筑费减掉政府发放款项)回购马驹大道。可是,如今执政已超过一年,不晓得为什么没有向马驹大道下手,反由得马驹控股建议收购多一条(南北)大道呢?
当时,潘建伟(代表希盟)说那是纳吉的“朋党”获得一个建筑大道的“黄金机会”,如果回购,纳吉当然要喊穷、担心政府破产啦;可是,如今轮到希盟执政,这个所谓的“朋党”好像换了阵营,似乎又和敦马很有交情,不但不担心自己的大道被废除,反而还想蛇吞象;反观希盟的废除大道发言人全部“静静”了。听说财长如今不单止不废除大道,还打算大道收费期限过后继续收费(以充作维持道路用途),当初以为希盟执政可以免去大道收费梦魇的支持者,一路走来至今,到底是可笑或可悲呀?

Sunday, July 21, 2019

阙上心头101之遵循程序之有口说别人 – GST VS CPP


阙上心头101之遵循程序之有口说别人 – GST VS CPP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标准程序要进行,如果不遵守程序,轻则扰乱市场,重则犯规违法,可能引来牢狱之灾。如果是平民百姓触犯条规,自然有当局执法严办,但是,如果在政府或执法当局知法犯法,该当何罪呢?

日前公账会确认前朝政府触犯消费税(GST)法令,挪用了消费税退款充作其他用途。根据GST退款机制,所有GST收款必须直接存入GST退款基金,确认退款建档之后,必须在14天内,将GST退款退回纳税人,这之后,剩余的非GST退款才纳入统一收入账户,充作政府行政与发展开销。可是,前朝政府没有根据标准程序操作,擅自把GST收款直接存入统一收入账户,用作行政与发展开销,之后才把确认的GST退款存入GST退款基金,再将GST退款退回纳税人。这个颠倒了的次序,导致确认的退款没有准时退回,耽误了超过一年。

注: 1. GST法令下的退款程序

GST收款→GST退款基金→GST退款

                                                  →统一收入账户→行政与发展开销

 2. 前朝的退款程序

GST收款→统一收入账户 →行政与发展开销

                                                  → GST退款基金→GST退款

如果没有改朝换代,相信前朝的操作程序将没有见天之日,但是,后果也更不堪设想,因为大部分的退款都用去行政与发展开销,拖欠的退税越来越大,最后必将产生一个退款黑洞,政府无法退款之际,将为难退税者,让他们知难而退,尽显官宦黑暗之处。

好了,如今见光了,真相大白,钱没有“不见”,虽然之前财长一时“得意忘形”,指责前朝抢劫,引来反对党不满,但是前朝违法的焦点不应该因此转移;而财长顺应当权政府的行事标准:绝不认错,是“做对”了程序。

接下来发生的另一件事,却让我们怀疑,当朝政府,是否也违背了标准程序?那是大马政府指示汇丰银行把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CPP)账户内的约10亿令吉转入财政部独资子公司SSER公司。事情的经过是由媒体先揭发,财长否认发出指示,然后由首相证实确有此事,再由财长声明是反贪局所为。

让我们来看看个中程序。先说一个工程的签约。正常程序是双方签约,然后施工的一方根据合约施工及要求付款,而付款一方根据工程进展及程度付款;当工程完成,付款一方可能扣住最后一笔款项,直到若干保证期限后,才付清款项。如果付款一方对工程不满,可能中止付款或要求退款,甚至进行法律诉讼要求赔偿等。此案看来前朝非常“满意”合约进展,完成了13%却付了80%的费用。

可惜当朝接手后,基于某些原因决定取消该项目,但是无法得知前朝为什么这么满意,付了这么多钱。严格来说,那时就该向反贪举举报,让反贪局彻查。标准程序是:取消合约、要求退回多付的款项、若无法达致协议,研究法律诉讼或举报贪污的可能性;而CPP同时也将研究重新动工的可能以及万一不能,是否展开诉讼以要求赔偿合约损失。

有什么法令允许政府伸手进私人企业银行户口,取走对方的资金?此外,将资金移去财政部属下公司,但是财政毫不知情,符合标准程序吗?另外,财长说这是反贪局的行动,更是匪夷所思(和敦马的言语大有出入),因为反贪局的最大权限也只是冻结或充公受到怀疑的公司银行户口,在罪行没有判决之前,不可能把私人公的资金司这样转来转去,如此“未审先判”“我就是公理”的作法,岂不叫私人企业、国民和外资感到心寒?(至今为止,反贪局没有作出任何控诉CPP的声明)。

敦马说,政府有权拿回工程未完成却已支付的资金,但是,程序上应该根据合约和法律程序来讨回,而不是在没有照会CPP之下强行索回,这是哪一门标准程序,请赐教。而且,为什么是敦马指令,不是财政部?难道是敦马回报财长没有照会他之下开价收购大道的“投桃报李”之举?

当朝政府有口说前朝在GST退款事项不依正当程序行事而违法,可以解读为前朝已经失势,无力掩盖事实。但是,轮到自己行事,却也诸多不依正确程序操作,这等对私人企业户口如同探囊取物,难道因为当权,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Sunday, July 14, 2019

阙上心头100之欠税风云


阙上心头100之欠税风云
敦马不愿回应记者关于大道收购的问题,引起种种猜测,应了笔者上周的说法:财长没有事先取得内阁的共识,“贸贸然”宣布大道收购的建议,先斩后奏的方法不为首相和一些部长所喜。万一首相和内阁驳回这个建议,财长颜面何在?日后部长的宣布以何者为准?
不说这个,就说首相在回应拯救马航的建议,也显见知易行难:他提出的两个条件,第一是维持和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有关的名字,这个不难;不过第二个条件是不裁员,这个有谁敢冒险?在营业额、生产能力和员工比率不成正比之下,还要保住尸为素餐的无用员工,想来想去,只有政府部门才有这么宽大的门槛。除了那四个建议书,不如也叫国库提呈一份建议,说不定这个才是最符合敦马胃口的建议呢!其实敦马的要求也不大正确,如果最后不是重组或脱售,而是关闭,那么,倾巢之下,一个员工也不留,如何还有“不裁员”的要求?
上周还有一个新闻,是内陆税收居向纳吉追索高达16亿9千万令吉的天文税款。这笔原本是14亿7千万令吉的税额,在纳吉未能在30天和60天内还清,分别遭到增加10%和5%的税额,因此增加到约17亿令吉。当局已经在6月25日征收入禀诉讼。
笔者不是税务专家,根据专家朋友的解释,一般人或商家一旦收到内陆税收局的初步评税通知,必须在30天之内先支付,然后才和税收局洽商,或者确认评估的对错,同时提出上诉。一旦上诉得直,税收局将发出最后评估清单,退回多收的税额。许多商家感到最头疼的是,明明没有这么多税,却遭到当局追税,如果不及时缴清,就遭到那5%和10%的罚款。要缴清的数额可不是小数目,就算自己有千百个正确的理由,也要上缴了才谈。不但如此,如果税收局使用平邮寄出通知信,等到收信时可能已经过了一两个星期(国内的邮递服务向来欠佳,很少在三两天内准时收到),意味着限期已经过了一半,如果一个不留神,就被罚了5%。
这股怨气,如今看到前首相也身历其境,不由得有“天子犯错,与庶民同罪”的感觉。不过,这个天子,如今甚至连庶民也不如,已经成了“罪民”,内陆税收局只不过是在打落水狗而已。试想,如果他还是昔日一国之相,财政之长,在其管辖下的内陆税收局敢包青天上身,捋虎须吗?
不但如此,观看热闹的吃瓜一族,对前国家首相兼任财政部长,竟然可以不缴税收达15亿令吉之多,不由得产生许多疑窦。到底是负债追税的部门不敢以下犯上,官官相护,还是今朝政府允许独立执法,不畏强权?首相/财长是持着官威,知法犯法,还是换了政府之后遭到政治迫害?我们觉得,内陆税收局的(换政府)前后行动不一,内部的标准作序显然很有问题。借问一下,本朝当任的首相和财长,内陆税收局是否已彻改前非,务必在他们的任期内认真估税,少缴即据理力追?不然,万一再次遇到改朝换代,税收局才来向前朝政要追讨税款,岂不让人民感到戚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