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上心头103之还是程序问题
关于投资者的资产分配,有使用按照年龄来分配投资的方法,即投资风险可以跟着年龄渐增而逐减。举例来说,一名三十岁的投资者,可以将(100-30)70%的资金置于比较高风险的投资如股票等,剩下30%则投资在风险较低如定存或债券等。当步入四十岁时,风险高的投资也跟着减少到60%。但是,有些资深投资者在深入研究后,根据自己的研究而出招,不按牌理出牌,输赢自己负责。
但是,说到政府的资金动用,或者宣布一项大计划,由于是牵涉到资源分配,那么,通常必须内阁大体上同意,不能乱乱出牌。近来传出62亿令吉收购大道的建议可能难产(最近许多“消息”皆来自邻国,然后才由国内媒体证实,看来新加坡的记者挖料比本土的本事得多),就是牵涉到出牌次序先后,虽然也有另一个接近财政部的消息来源直说这是不确实的,但是,空穴来风,未必无由。
前几期我提到这个62亿令吉的收购由财政部长建议,但是绕过内阁,有点先斩后奏的样子,已经引起一些内阁部长的不满。况且,当今最大的首相敦马也闪烁其词,因此,如果宣布无疾而终,也不让人奇怪。不过,从这个事件,可以让我们更了解当今政府的作业程序。
财长责怪前朝的GST操作程序错了,以致他误以为GST退款被抢劫了。如今轮到他献议收购巴生谷大道,原来也搞错了程序。根据工程部长的说法,废除高速大道的建议应该是依照下列的程序进行:
研究→报告→呈交内阁讨论→内阁表决→委任部长代表与大道经营者讨论废除或修改大道收费→大道经营者接受建议→成功废除或减低大道收费
而负责研究的部门有两个方法,一个是尽量不费分文来进行重组(工程部);另一个是像财政部那样进行收购然后废除收费。
相对来说,财政部在发出收购献议的文告中犯了程序上的错误:即研究→报告→发文告与大道经营者讨论收购大道及修改大道收费→大道经营者接受建议→呈交内阁讨论→内阁表决。
但是,是不是所有的重大决策皆须内阁批准,这个没人说得准。之前经济部长阿兹敏宣布注资于FELDA和朝圣基金,以及在吉打建造新国际机场,似乎也没有先呈交内阁讨论;再早之前的敦马宣布取消东铁,到委任达因为代表去中国谈判,到最后重启东铁计划,似乎也是首相一人说了算。所以,根据笔者观察政府的各种行事而作出的结论是:财政部是否犯了程序上的错误严格来说,还须首相诠释。。
另外,传出内阁觉得62亿令吉的出价太高,那么,最好由财长来解释一下,何谓高,何谓低,以让不知情者信服。问题是,为什么财长那么心急,不先在内阁讨论,让众部长明白及同意后,才做出此献议(连敦马都说不知情)?
许多投资者甚至是分析员其实没有清楚阅读献议文件。文件中清楚说明如果大道经营者接受建议后,财政部将进行精密审查和带入内阁讨论。一般上大家认为献议被接受后,所谓的精密审查和内阁讨论只是善后工作,没有人发觉到万一精密审查不过关或者内阁(尤其是首相)不同意,收购就进行不下去了。至于内阁讨论的结果,大家都不觉得财政部会吃闭门羹吧?事实上,内阁不一定要赞同财政部的建议!所以,投资者必须不应该在计算了建议中的公司价值就涌进股市买卖。另外,考量到有可能告吹的几率,分析员更应该叫投资者保持谨慎,而不是将公司评价转为“买入”;万一真的告吹的话,听消息以及跟随分析员的建议买入的散户,将跌个脸青鼻肿。最后,这笔账,务必算在林财长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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