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上心头207-请尊重残障人士
接种中心多了,难免会发生一些问题,其中不乏小拿破仑拿着鸡毛当令箭,产生一些不合情理、让人光火的措施,其中一个引起群情汹涌的是服装指南问题。根据报导,一些接种中心规定接种人士必须注意服装规范,穿短裙、短裤、无袖衣、破洞裤子或拖鞋者将被禁止进入疫苗中心。这对政府鼓励全民接种的措施无疑是舍本逐末。试想,这个时候,什么最重要?当然是让更多人完成接种。只要衣著不暴露或者没有裸体,当局应该酌情通融,而不是要人民抱着去政府部门朝见官老爷的心态。因为衣着的不同观点而行使权力让接种人士无功而返,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有什么事故的话,这些小拿破仑担当得起吗?
同样的,日前一名残障人士陈氏也谈起,一些志工对残障人士(orang kurang upaya, OKU)的一知半解,让他们很不满。在马来西亚,福利局将残障人士分成7个类别:肢体残障、视障、听障、学习障碍、语言障碍、精神障碍以及多重障碍。很多人对残障人士的了解仅限于肢体残障、需要用到轮椅者或盲人而已,其他的各种类别不但不了解,往往还怀疑这些类别的残障人士是否真的残废;就算是视障,他们也以为是双眼全盲,才叫做“盲”。因此,一些拥有OKU卡不过可以行动自如的残障人士在使用专门提供给他们的设备的时候,往往引来怀疑或歧视他们的眼光,甚至对他们进行骚扰。
陈氏在前往接种中心注射疫苗时,因为拥有OKU卡,所以自然而然的进入专属OKU的泊车地区。没想到当他要泊车的时候,一名志工突然出现,很不客气的要他驱车离开,因为这个OKU地区,只是专给行动不便人士泊车使用。陈氏认为既然他是OKU,也有OKU卡证明,当然有权利泊车在这个地区,因此据理力争。但是对方一直不允,就是要他离开,同时语带不满,称谓如果个个拥有OKU卡的人都可以泊车于此,那么这个地区的车位早就爆满了!
陈氏对于该志工只凭眼中所见(注:陈氏并没有行动不便),擅自将OKU人士分类感到很不满,因为政府并没有将这7类人士再细分为不同阶级(比如,什么等级可以使用OKU泊车场等等);何况,该场地还有超过20个泊车位是空的,为什么不予他这位真正的OKU方便?争执到最后,陈氏要求对方留下名字,如果他坚持不允许陈氏泊车,陈氏将找他上司理论;陈氏觉得,这是对他(OKU)的一种无理批判和歧视。没想到声音一闹大,一些多事之徒趋前来警告陈氏不要咄咄逼人。这一来,陈氏更加觉得他须要捍卫自己OKU的身份,因为如果这时候退缩了,等于承认自己理亏。于是他坚持不驾车离开,同时要和更高等级的人交涉。
过后,这件事情在见到对方的上司后得到完美解决(虽然该志工依然心生不忿),陈氏顺利得到车位。事后陈氏想起,当时的情形,如果那些“仗义人士”忍不住动手,他确实会白白挨揍。而他在见到对方的上司时,劈头第一句就说:“你们是不是歧视OKU?”也许是关键,上司不想小事化大,态度软化,接受了他的解释。
陈氏对我说起此事,有点惆怅。他觉得,如果挂着的那个OKU标志不是给OKU专用,干脆把它拿下来,另外书写:“只给轮椅人士专用”。世间偏有许多自以为掌握了权力就胡乱诠释自己的权限,却忽视拥有真正权利的人士。此外,陈氏认为,也许真有一些借OKU来欺诈的不法之徒,但是,事实上残障人士没有大家想象的多,政府也没有“随便”滥发OKU卡给不合格的申请者。(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共有约55万残障人士向政府登记,占全国人口约1.7%,惟实际人数应该不止与此。)OKU的车位如果真爆满,好声好气对他说,他也不至于赖着不走,为何一见到可以自由行动的OKU就忍不住带着有色眼镜训斥,当他们是来蒙骗利益的人?
许多残障人士值得我们尊重,因为他们努力克服障碍,如常过活,并没有利用身体的残障来牟取人民同情心。同时,马来西亚的残障人法令也保障残障人士拥有平等权力,不应该受到他人歧视或骚扰。笔者觉得,这个社会非常需要真情和包容来促进对残障人士的共识,接受和给予他们一个平等参与的机会,不要动不动就自我设限,怀疑OKU的合理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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