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8, 2011

被忽视的基层

一座高楼大厦完成之后,参观者无不惊叹于设计家的无限幻想,建筑家的鬼斧神工,而让大楼稳站在这世界上的基层,只是默默的承受着钢骨水泥的压力,无言的奉献。同样的,一幕成功的演出、一举成功的革命、任何一件成功的计划,背后肯定有许许多多的小人物在默默耕耘,无声付出,而群众的眼光,往往聚焦在那演出的明星、革命的英雄、计划的倡议人。

大部份的小人物,不会奢望自己会有发光的那一刻,甚至有时反倒会受到剥削,也只有默默承受。我今天不是要赞扬这些小人物,而是要针对一些小小的企业误差,来体现他们的无奈和无知,以及接受不公平待遇的器量。

笔者先给大家玩一个数学题,看大家如何解答。首先,百乐园(Paramount)要派红股,奖励不离不弃的股东,接着又要将股票一拆为二,加强流通量。两件都是好事,建议下来,小股东怎么可能拒绝?问题是,1)要先将5送2红股进行,然后才将股票分拆;还是先将股票分拆,再派5送2红股?2) 5送2的比例,是不是最好?

读者想了想,应该是认为没甚么不同吧。其实,实行上述建议孰先孰后,结果大有不同。笔者认为,股票分拆,是票数没有小数点(即整数) 的增加,无论如何要先进行。如果先派红股,小股东的股票会因本末倒置而失去一些零头,个人损失属小,千百个小股东的损失加起来则算大了。且让我举例说明:

股票 A) 公司采取先 B)假设先分拆后 C)假设先分拆后2送1
数额 5送2后分拆 5送2
1 2 2 3
2 4 5 6
3 8 8 9
4 10 11 12
5 14 14 15
100 280 280 300

由上述列表可见,股东如有2股而已,先5送2为2.8股,整合为2股,再1拆2则成4股;而如先1拆2为4股,再5送2为5.6股,整合为5股。受益数额其实稍有不同。换句话说,公司采用(A) 方法的话,小股东吃了暗亏而不自知。

再延申下去,公司这5送2的分红法,制造了大批散股,有违交易所减少残余单位(少于100股) 的意愿。往往到股东特大时,一切需要的批准单位已批准,小股东不能对这项议案做出修改的建议,只能在程序上全盘接受或拒绝。这时,小股东的看法已被抛弃一边,摆在眼前的就是你必须同意,否则一切免谈。当然,大股东可以说小股东大可到增持到500股,就没这个问题,唉,谁不知道你妈妈是女人?个人觉得,公司应该,而且有能力建议2送1红股,一举解决上述两个问题,见建议(C) 。当然,董事局肯定不会在最后一分钟煞车,也自有他们的解释,而上述建议已获得股东特大通过,现在提问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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