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上心头之资本投资的股东大会
文接上周,我们说到资本投资在2017年报里披露公司已经开始购入新的股票,总共4只。在上周9月9日的股东大会里,基金经理呈献的组合投资分析中,公司也刚买入第5只新股,吉隆公司(SALUTE),成本价大约是1.72令吉(注:基金经理在分析时只列出买入的成本总值,没有说明平均成本价,笔者是采用当时收集的资料计算出来,可能会计算错误),而今股价已经跌到1.30令吉左右。不过股东大会的消息一出,预料资本投资的支持者见猎心喜,也会买入一些。
这次股东大会,之中也有许多股东发问,不能一一尽叙;比较特别的是伦敦城市投资公司的代表终于出席,并且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个是询问年报第三页表四里,为甚么FBMKLCI从2005年10月19日至2017年5月31日的回酬只有93%?他认为这是没有计算历年FBMKLCI的股息回酬的数字;如果有把股息纳入,那么回酬将是195%,虽然还是输给基金净值,不过却跑赢基金股价。另一个问题则是老调重弹,即询问及希望公司可以考虑把没有投入市场的现金退回给股东。
后者不必多说,资本投资的基金经理已经讲得很清楚,除了公司章程里列明不能投资的项目以外,“现金”,也是一种投资。他觉得,虽然伦敦城市投资公司是但一最大股东(17%),不过比起其他总数83%的股东股权,伦敦城市投资公司却又是一名小股东而已。言下之意,是你的17%还不能撼动我的坚持自主及投资选择,除非有更强大(超过50%)的股东群体反对声出现。
至于第一个问题,基金经理没有否认FBMKLCI的计算是撇除股息收入,但是他指出那是为了保持和资本投资的投资原则一致性,因为资本投资的原则是没发股息的。他也指出多次回复伦敦城市投资公司的书面询问,但是伦敦城市投资公司却不理会他的善意回答,反而处处针对,在各执一词的情形之下,无法达到共识。
出席这么多次股东大会,有个情形是笔者不大赞同的。那是,每次股东们提问关于组合投资的问题,总是被劝告挪后到会议议程讨论完毕,基金经理分享会的时间才发问。不过,每次到了那个环节,有时是受到分享会太长的影响,揭晓来自然缩短问答时间,因此问题不能很详细的回答。反观在讨论议程的环节,虽然大会司仪想早点结束讨论,但是一旦股东反对,主席也从善如流,任由股东发问到没有问题为止(在这个环节,主席有效的斡旋该记一功)。我想,股东下次是否应该在这个环节抓紧发问关于组合投资的问题,直到满意为止;而非挨到分享会那时,已经成了和会议无关痛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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